各学部: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客观评价辅导员履职育人成效,依据《新疆工业学院辅导员考核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学校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辅导员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2025级带班辅导员
二、考核内容
辅导员考核以思想政治情况、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思政育人成效情况为重点,从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安全稳定、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以及工作特色与突出成效等十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三、考核程序
辅导员考核包括个人总结、学部党委考核、学校综合考核三个环节。
(一)辅导员个人总结(7月2日之前完成)
辅导员从思想政治、岗位职责履行和思政育人成效等方面进行年度个人工作总结,并填写《辅导员考核登记表》《辅导员职责落实情况考核表》(附件1-2)。
(二)学部党委考核(7月2日之前完成)
学部党委组织对辅导员思想政治、岗位职责履行和思政育人成效进行考核评价,并对辅导员职责落实情况进行审核,在《辅导员考核登记表》《辅导员职责落实情况考核表》中填写学部党委意见。此项占辅导员综合考核评价的30%。
(三)学校综合考核
党委学生工作部在学部党委考核基础上对全体辅导员年度工作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辅导员基本业务考核、职责落实考核和学生评价三个方面。
1.基本业务考核(7月2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开展辅导员基本业务考核,包括业务知识、学情掌握两方面,此项占辅导员综合考核评价的10%。
(1)业务知识考核以笔试形式开展,考查辅导员对工作所需要的思政理论、法律法规、教育管理制度、学校育人目标等相关内容的掌握程度。
(2)学情掌握考核以面试问答形式开展,考查辅导员对所带学生的思想动态、学业、心理和生活等方面情况的掌握程度。
2.职责落实考核(7月3日之前完成)
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开展辅导员职责落实考核,通过核实学校、学部及个人等方面的学生工作记录、台账和有关资料,并结合现场询问、汇报答辩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辅导员需制作述职PPT,重点汇报年度履职情况与代表性业绩,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考核内容以思想政治情况、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思政育人成效情况为重点,包括辅导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特色与育人成效等十个方面的职责落实程度。此项占辅导员综合考核评价的40%。
3.学生评价(7月2日之前完成)
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学生对辅导员的工作及其成效进行线上测评,参评人数不少于辅导员所带学生总数的80%,相关情况可采用学生抽样座谈等方式进行核实。此项占辅导员综合考核评价的20%。
四、考核结果
辅导员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参评辅导员总数的30%)。
辅导员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专职辅导员津贴发放、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以及辅导员参加学习培训、交流访学的重要参考。
五、工作要求
1.压实主体责任,规范考核流程。各学部党委严格履行二级考核主体责任,逐项核验工作台账,杜绝考核走过场、材料弄虚作假,确保考核客观公正。
2.按时报送材料,做到齐全规范。所有考核表格、佐证材料签字、盖章手续完整,严格遵守各阶段时间节点。
3.坚持以考促建,提升育人能力。各学部以本次考核为抓手,梳理学生教育管理短板,针对考核暴露问题开展专项业务培训,持续提升辅导员综合履职能力。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