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职责:
1.贯彻、落实和宣传国家、自治区及兵团就业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拟定毕业生就业政策、管理规定及服务措施;
2.制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督促检查组织实施;完善就业工作考核体系,开展年度就业工作年度考核,加强就业工作的交流总结;制定工作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参加职业化、专业化培训;
3.采集毕业生生源信息,制作毕业生就业方案,做好毕业生去向登记工作,包括三方协议的签订,信息录入、审核。健全就业统计核查机制,严格执行就业工作“四不准”规定,保障毕业生就业权益;
4.毕业去向落实率的统计与分析,向教育部、自治区和兵团就业主管部门报送毕业生的初次去向落实率、年终去向落实率;维护教育部就业管理系统;做好各类就业材料撰写、报送;
5.制作年度《毕业生选录指南》,及时向社会发布毕业生求职信息,多渠道推介毕业生;
6.加强与疆内外企事业单位、专业招聘网站联系合作,走访交流,维护和开拓就业市场;组织各类校园招聘活动(含线上线下宣讲会、招聘会等),做好用人单位服务和现场支持;
7.运行和维护学校就业信息平台,包括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微信服务号、订阅号等,优化网上就业服务,提升人岗匹配精准度和实效性;
8.落实“一人一策”,做好家庭经济困难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指导和能力提升工作;
9.邀请人社局局长、行业专家、校友等为毕业生做专题指导讲座,通过政策形势讲座、榜样示范引领等形式,引导毕业生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打造就业指导品牌活动;
10.统筹实施《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学工作;组织开展教研活动,推进课程“金课”建设;举办就业工作坊和运营职业咨询室,开展团体辅导和个体咨询;策划与实施各类学生职业发展活动;举办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和求职大赛;推进就业工作室建设;
11.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落实好学校基层就业奖励;开展基层就业服务月,做好基层就业的宣传工作;做好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的宣传、组织、选拔和推荐工作;做好选调生宣传和推荐工作;挖掘基层就业典型事迹,做好宣传报道;
12.负责毕业生工作方案制定,召开毕业生工作协调会,毕业生教育和离校工作的统筹和安排;
13.围绕工作重点难点,开展毕业生调研工作、用人单位调研工作、基层就业毕业生成长发展追踪调研等;组织就业指导教师积极申报各类科研项目;
14.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